公安刑事冻结的涉案财产,法院因另外民事案件判决可划扣吗?

2025-03-11 06: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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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刑事案件审结前,不能划扣。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如盗窃的手机、电脑、汽车。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
  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办案机关不能确定被害人,或者涉案财产权属不明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被告人应该承担没收财产或者罚金刑的情况下还有合法债务,应当优先偿还民事债务。
  相关法条:
  《刑法》第36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60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以没收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侵权责任法》第4条: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6条: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回答2:

涉案财产的处置要等判下来,你可以提出偿还,因为是有时间顺序的应该及时通知法院追回财产划扣

回答3:

不行,刑法大于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