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需要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么?

单独的纯商业地产,商场那种。需要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么?
2025-03-21 21: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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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关于“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下简称非住宅)的业主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9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交接协议的住宅区内的非住宅业主,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在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已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证明。
二、非住宅业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如下:
(一)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的业主按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
(二)住宅区内的独幢非住宅,有二个或二个以上业主的,按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只有一个业主的,按购房款1%的比例交纳。
(三)非交易形式取得的配套公共建筑设施,其单位建筑面积的交纳标准为上一年度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商品房平均价格以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价格为准。同一个住宅区执行同一年度标准,即区域内首户交纳之日的年度标准,其他接收单位按此标准执行。

接收单位应交维修资金金额=商品房平均价格*2%*接收建筑面积

回答2:

不需要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住宅连接的非住宅才需要

回答3:

需要

回答4:

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还有商业用房作为非住宅,不分满不满5年,均按买额收取营业税。住宅用房满5年不交纳营业锐,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也免,不满5年均全额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