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全省公路汽车货运价格的通知
规名称: 关于整顿全省公路汽车货运价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 道路运输
发布部门: 河南省物价局、交通厅
发布日期: 1990-5-25
法规内容:
目前,我省公路汽车货运价格比较混乱,经营单位及个人擅自涨价现象比较普遍。这种状况不仅造成运输市场的混乱,也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今年全国物价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公路汽车货运价格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省公路汽车货运价格进行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顿现行货运价格。整顿后的公路汽车货运基本运价为每吨公里0.27元,其它货类、车型、线路差价也相应整顿(详见附件一)。
二、整顿货运杂费。整顿后的公路汽车货运杂费详见附件二。
三、加强公路汽车货运价格的监督、管理。
1、各公路汽车货运经营者,必须按整顿后的货运价格及杂费标准执行,不准上、下浮动运价标准和超过运价加、减成的幅度,也不准采取变相手段上、下浮动运价标准。
2、各级物价、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整顿后的货运价格及杂费标准对公路汽车货运价格进行整顿,把高于标准的运价降下来。取消部分货运经营者擅自加收的燃、材料差价和其它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3、各级物价、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货运价格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价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运输市场出现有可能影响运价正常执行的重大情况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四、本通知自九0年六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一:河南省公路汽车货运价表(略)
附件二:河南省公路汽车货运杂费表(略)
豫交运[90]字206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