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地方性收费,属于附加税费,只要是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都要按该三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注:(增加“广告代理”;删除“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广告设计不用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需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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