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放弃继承权承诺书是否有效

2024-11-23 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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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本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当事人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回答2:

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这个问题。问问律师这个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咨询费50或100元)还有,可以让律师直接给你写一份承诺书;也可以用网上的范本。
如果按我的办事方式,我就来个痛快的办法:你就告诉你父母“你们直接立一个遗嘱,把所有财产都留给弟弟就行了。我完全赞同!”这样不就行了吗?何必还要什么放弃书呢?有必要费那个事吗?
网上范本我给你转的贴:
一、放弃继承权应在什么时候提出
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可见,继承人要放弃继承应注意如下问题:
1、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如果遗产已分割,放弃的就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2、放弃继承必须明示。即继承人必须明确表示放弃,如果采用默认的方式,则被视为接受继承。
3、放弃继承应由继承人自己作出决定,而不能由代理人代为作出。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也不能代为作出放弃继承的决定。
4、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即对应继承的遗产表示无条件地放弃。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怎样写?
声明人:,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我是被继承人的妻子(丈夫),身份证号码:。我与是结发夫妻,于年月日在死亡。共生有个子女,分别是,、,别无其他子女。的父亲是(生存情况)。母亲是(生存情况)。生前无遗嘱。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我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遗产(产权证明)享有合法继承权。现经我慎重考虑,特在你们公证员面前发表声明如下:我自愿放弃我妻子(丈夫)上述遗产的中我的继承权,决不反悔。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月日
备注:
1、本格式仅供参考,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