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25-02-22 12: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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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上海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扩展资料: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榷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社保网_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回答2: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黄色或粉红色单子)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复印件
5,社保中心领取并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6,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必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生产情况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产情况证明应有顺产,难产的相关信息,盖对外行政公章有效)
7,非本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允许生育证明,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日期;或户籍所在地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回答3: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回答4:

我前2天刚刚报销了生育保险,现在把在社保中心拿来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指南》照抄扼要如下给你: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黄色或粉红色单子)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复印件
5,社保中心领取并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6,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必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生产情况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产情况证明应有顺产,难产的相关信息,盖对外行政公章有效)
7,非本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允许生育证明,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日期;或户籍所在地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回答5:

报销时携带身份证、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发票、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妊娠备案表、手术记录复印件(顺产不需要)等!因为涉及跨地域生育,建议咨询下社保中心,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