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辞职报告递交时,请接收人签个字,表示收到就可以了。你不需要他签字同意,只要签字认可你递交过辞职报告就行。
到时候,你可以拿着这个和合同以及其他工作相关证明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诉就可以了。
在试用期间,没有签定正式合同,并且双方可以进行选择,你也可以选择公司.
首先看是哪个老板不签字,是你的直属主管还是上面的老板.
如果直属主管说不通就找他老板去,反正你是相对自由的.
在试用期内你是可以走的,最好还是要按流程来交辞职报告再走,不然相当于自动离职了,没有工资就不是太划算了。
打官司的时候主要问题是 你如何确定 你们上级领导收到了你的辞职报告
你可以用录音笔等
直接去问下人事怎么说
没这一说,你们领导扯淡,不懂!
你直接问人事,如果是人也这么说就去劳动保障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