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动物致人伤害的归责原则属于无过错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之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也规定了两种免责事由,那就是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可以免责!
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你家对狗是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并且是在封闭的家里栓着,应该不会承担责任!
要看当地的规定是否允许养烈性犬。如果没有禁止的,不管什么目的,你都不用承担责任。因为你把狗养在自己家里而且是拴好的,并且门也上锁了。你家人的行为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是禁止饲养的,可能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肯定是没有的。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成年人,私闯民宅,肯定是有不良动机,被栓着的狗要死了,你们没有责任。
请别担心
看看这人去你家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存在不良的目的 你们家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倘若他是一个上门推销的业务员 或者是修家电什么的 有可能你们家得负相关责任 但是据我推断 进你家被狗咬死的 不是老人就是小孩 是小偷的机会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