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800字

2024-12-15 2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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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之一,文中所描绘的生动的人物以及微妙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这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一书于1838年首次刊行。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因此他为我们写了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塞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这些人撒谎、欺诈、偷窃,害怕进监狱,害怕刽子手把绞索套到他们的脖子上,在惴惴不安中生活。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

  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雾都孤儿》中的南希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和赛克斯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这本小说,使我受益非浅,《雾都孤儿》以小奥利弗这个人物为线索贯穿全文,情节丝丝人扣,牵住读者的心。书中的时代背景仿佛映衬在我的眼帘,把我也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中。同时我也感叹,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受着怎样的哀苦,过着贫困的生活,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用关系,黑暗的现实社会下人们的冷漠、自私的本性得到了全然的体现。在那样的国度里,人们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揭露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印证了这一不变的真理。

回答2:

我一般不大去读校园青春爱情小说,总感觉大部分都是一个套路,很浅俗的东西。《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却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不像铁凝的文字那样在深深地痛里流淌着深沉而又崇高的大爱,也不似路遥手笔那样酣畅淋漓,在平凡的世界中孕育着伟大的灵魂,读过之后荡气回肠。它是小温馨的,很多情节让我们可以联想到自己的大学生活。“玉面小飞龙”郑微看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其实是个比较传统的女孩。为追随青梅竹马的林静哥哥,她发奋读书,如愿以偿来到林静所在的城市。可林静却悄无声息地去了美国,留给郑微的是困惑与不解。痛了,哭了,郑微并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林静给她带来的痛苦中。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微结识了陈孝正,由原来的恶作剧到后来的爱慕,郑微的爱情似乎是不经意的却又是必然的。与其说郑微绞尽脑汁追到了陈孝正,不如说她的率真,执着,真诚打动了他那颗冰一般冷酷的心。郑微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了最爱得人陈孝正,陈孝正贪婪的享受着郑微所赋予他的特权。正当爱情之花开的那般灿烂时,郑微与陈孝正的关系也被逼到了十字路口。在前程与爱情上,陈孝正做了一番不大不小的挣扎,但最后还是将力量倾斜到了前程的一边,爱情被高高翘起,悬挂在一边,让郑微有些措手不及。陈孝正又扮演了林静曾经扮演过的角色,抛弃郑微,漂洋过海追逐自己想要的学历,名誉,地位,一次回来换取权利与金钱。陈孝正给郑微带来的伤害远远大于林静给她的困惑,她不像失去初恋时那样坦然,这一次她真的受伤了。 四年后,林静和陈孝正几乎同时出现在了郑微的生活中,两个人都有意要挽回那段感情。可是陈孝正却不能为了爱情放弃已得的一切,他想要郑微回到他身边,重温过去的甜蜜与幸福。陈孝正是爱郑微的,可他的爱里包含了太多自私的成分。如果郑微回头选择了陈孝正,那么他们的爱情注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见不得阳光,因为陈孝正要继续往上爬,就得依靠欧阳一家往上爬。如果为了郑微舍弃这一切,无疑将他四年前做的决定推翻,四年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在强烈爱的呼唤下,陈孝正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动摇,可是理智终究战胜了情感,他不会为郑微放弃在公司的地位。郑微看透了陈孝正的心,无论他怎样用哀求的眼神看她,给她怎样的暗示,也无论她怎样深爱着他,有多么恋恋不舍,她都不能回头。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终究因为“一厘米”的高度永远不能相依相偎。陈孝正看似光鲜亮丽,前程似锦,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光纤的外表后是肉眼看不见的伤口,华丽装束的背后是别人体会不到的隐痛。选择了成功的捷径,却也永远失去了纯美的爱情。欧阳永远给不了郑微能给他的一切,这或许也是陈孝正应有的报应。陈孝正与郑微的爱情就像网上流行的那几句话
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
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
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
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它的价值,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站在原地等你到永远的,她也有累的时候,等到她无力承受的时候她就淡然退出了,并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爱不起了。
林静与郑微之间除了爱情外还有亲情,一直以来,林静都在扮演着哥哥与恋人的角色。虽是初恋之伤却没有陈孝正悄然离开时给她的阵痛感强烈,我觉得在林静和陈孝正之间她最爱的是陈孝正,然而她最爱的也是伤她最深的。她的伤口最后由林静来医治,开始以为林静离开郑微是因为他对郑微只有哥哥对妹妹的那种情感,他有爱的人。后来才明白他离开也是为了前程,或许还有上一代的恩恩怨怨。曾经以为在爱情上林静会是一个追求纯美的人,他不会选择跟一个不爱的女人在一起。他在明知郑微对他执着的爱恋的情况下,依然跟施洁走在了一起。以一个不洁之躯去面对最爱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人,施洁固然优秀,但感觉不在那儿,他们之间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身理上的需求。为了郑微他愿意跟施洁摊派决裂,也愿意去化解自己的母亲内心的怨恨,这是陈孝正做不到的。所以林静能挽回郑微,为她提供一个疗伤的心灵憩所,陈孝正只能在痛苦中度过余生。
读的过程中,字里行间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抹不去的惆怅,这何尝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缩影呢。我觉得文章中有句话很经典,“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是生活的全部,但对于男人来说,那只是他的生活的一小部分,不管当初他给过怎样的承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们永远比女人现实而理性。
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的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暇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的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 是的,林静和陈孝正为了事业可以弃郑微而去,让她品够了爱情的苦酒,郑微的青春里有太多的眼泪是为他们而流,每一次她都真心付出,每一次都逃不过他们给她的劫难。她就像只受伤的的小鸟,躲在僻静的角落黯然泪流。在她生命最重要最美好的年华里,他们两个都玩起了缺席,他们从未考虑她的感受,或许是太高估于她的能力。对女生而言,的确很残酷,却也很现实。阮菀,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曾受到众多男孩子的追捧,把爱情看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最后还是死在了追寻爱人的路上。
不管怎样,辛夷坞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了小说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局。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是情节吸引人,语言充满魅力,更应该让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有共鸣,在大悲大喜中能够超脱,获得升华。亦能在平淡中体会到简单的幸福,一种温馨。所以推荐大家看一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起感受青春年华里的泪雨伤痕。

回答3:

《草房子》向我们栩栩如生地讲述了男孩桑桑与他的同伴们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就是《艾地》、《红门》与《药寮》。
《艾地》让我我深切地感受到了秦大奶奶守护艾地的执著,她那虚弱的坚强。油麻地的人们对秦大奶奶的恶语相向和软磨硬泡,使我对油麻地的美好印象陡然下降,在我心中俨然成了抢地掠宅的强盗。而秦大奶奶瘦弱的身躯在我眼中却变得高大,得有怎样一颗坚强的心才能让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与学校对抗,与政府抗争啊!秦大奶奶孩子气的行为:养鸡鸭让它们去校舍捣乱;把学校种的瓜果摘了扔到河里;在学校栽的苗圃上滚来滚去…… 秦大奶奶也只能做这些无力的行为,让令人心疼的方式小心翼翼地守护她与秦大撒血撒汗才换来的地啊!
然而,让人更感动的是秦大奶奶撑着衰老的身体跳河救人,和她醒来后的所作所为。那是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秦大奶奶对油麻地的人们已经不再饱含敌意了,变得十分的善解人意:拄着拐杖去集市上卖鸡鸭;为女孩们扎小辫、染指甲;与同学们一起玩耍;为油麻地小学做些事……甚至还自愿搬出。直到后面秦大奶奶悄然逝世,躺在装有艾草的棺材里时,我已是泪流满面。这时,她的容颜一定是美丽而又安详的,因为她已经想通了,已经没有什么遗愿了。秦大奶奶人生的最后一瞬闪耀出了耀眼的人格光彩。
《药寮》、《红门》也是如此。他们在与厄运抗争,而这过程当中,有多少爱在爆发着它们的火花,有多少美在闪耀着它们的光彩。现代社会的明争暗夺已教许多人冰冷麻木得不知道一种名为感动的东西,有多少人对身边的美视而不见那是最可悲的了!他们会因此少体会到多少种感情,少看见到多少种美丽。而《草房子》就是一本让人们找回感动的书,在里面我也学会了很多东西,看到了真正的美。

红岩读后感:
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应该珍惜,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回答4:

这个寒假,我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作品——《十五个少年飘流记》,感触颇深。
《十五个少年飘流记》讲的是:暑假来到了,捷亚曼小学中有十四个少年特别高兴,因为他们要乘船环游世界啦!但是不知谁在临出发前一天夜里把船绳解开了,在漆黑的夜里,这艘小帆船载着十四个少年和一个黑人服务生,被卷进茫茫无边的大海中,船任狂风恶浪的扑打,巨浪向船上的十五个少年袭来,帆破桅断,似乎要把他们吞没。幸运的是,十五个少年被风浪掀到一座荒岛上,保全了性命。从此,他们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荒岛生存。为了活下来,少年们组织起来,选举首领,全体成员克服困难,互助互爱,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其间虽有矛盾,但最终齐心协力,征服了险恶环境,还战胜了一群强盗侵略,最终他们成功返乡。这十五个少年互相帮助,团结一心,才得以返乡,这应验了一个道理——团结就是力量!
是啊,一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如果让一个少年在荒岛上生活两年能生存下来的可能性几乎是零的,但这十五个少年在荒岛上生活了两年,正是他们发挥了集体的力量,团结的力量。俗话说:一根快子容易掰断,一把快子是掰不断的。最近,我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则寓言:一匹狼出去觅食,晚上,它带着一堆食物兴冲冲地回来,同伴很吃惊,问它:“你怎么那么厉害,竟找到那么多食物?”那匹狼得意地说:“我在路上碰到十个猎人,我把他们的猎物全抢走了。”过几天,它又去觅食,结果到傍晚回来时不但没带回食物,还瘸了一条腿。同伴问:“你怎么了?”那匹狼哭丧着脸说:“我今天真倒霉,在路上碰到了三个猎人,食物没抢成,倒被他们打伤了一条腿。”同伴奇怪地说:“上次十个猎人你都抢得到,怎么这次……”那狼生气地说:“唉,甭提了。上次十个人一见到我,就丢下猎物,四散奔逃;这次三个人哪怕我,他们一起围攻我,我能捡条小命回来就不错啦!”同学们,狼的成败不正取决于人心吗?!
“不怕巨浪高,只怕桨不齐”。 同学们,团结起来,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为六(4)班争光吧!

回答5:

《雾都孤儿》是我最喜欢的文学作品之一,文中所描绘的生动的人物以及微妙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这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一书于1838年首次刊行。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他想要展示出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因此他为我们写了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塞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这些人撒谎、欺诈、偷窃,害怕进监狱,害怕刽子手把绞索套到他们的脖子上,在惴惴不安中生活。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

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雾都孤儿》中的南希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和赛克斯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这本小说,使我受益非浅,《雾都孤儿》以小奥利弗这个人物为线索贯穿全文,情节丝丝人扣,牵住读者的心。书中的时代背景仿佛映衬在我的眼帘,把我也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中。同时我也感叹,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受着怎样的哀苦,过着贫困的生活,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用关系,黑暗的现实社会下人们的冷漠、自私的本性得到了全然的体现。在那样的国度里,人们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揭露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印证了这一不变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