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问题一:婚前买的房子,首付由男方家长付,婚后由我们夫妻按揭。但购房合同上的共有人写的是

2025-02-24 00:14:38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第一:按照你的说法,这个房子是属于你丈夫所有的,无论你与男方是否离婚,他父亲都有继承权。顺便说一句,如果你离婚,可以取得原来己方按揭款项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的相应份额。

第二:房产以公示为准。即以房屋登记机关上为准,一般房产证与登记机关都是一致的。购房合同不需要公证,以双方意思一致,签订合同即生效,双方均需受合同约束。

回答2:

1、房产是婚前财产,你丈夫拥有全部产权。另男方父亲的继承权仅在于男方死后才拥有。
2、离婚的时候,夫妻在婚后交的个人住房贷款,属于共同债务,按照一半来分担。丈夫要向妻子退回一半的还款额。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具有公示效力,享有物权权利。按照目前的房屋买卖流程,购房合同上的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如其中一人申请或其他人申请,都将视为合同权利主体的变更及所涉及的房屋产权的变动。购房合同上的共有人签名亦无效了。
如果是婚前财产,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婚后的按揭只是按照债务来处理。

仅一家之言,个人观点,如果为保护自身权益,那么建议去更改房产证姓名或者增加(减少家庭内部冲突)
如有帮助请采纳

回答3:

1、房产是婚前财产,你丈夫拥有全部产权。
2、离婚的时候,夫妻在婚后交的房款,属于共同债务,按照一半来分担。丈夫要向妻子退回一半的还款额。

如果是婚前财产,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婚后的按揭只是按照债务来处理。

回答4:

问题一:首先,你提的男方父亲有无继承权这种说法不对。所谓继承只有被继承人死后才发生继承的问题,你跟丈夫离婚说明你丈夫健在,那能出现继承呢?应该是你跟丈夫离婚,男方的父亲有没有权利分财产才对。是不是啊?
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一个关系: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应该是你们夫妻共有财产,因为房产证是你丈夫的名字,并且这是你们夫妻按揭的。所以,男方的父亲无权分你们的财产。至于男方的父亲的首付属于你夫妻两的共同债务。
问题二:房子的产权归属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与房屋登记机构不符,则以房屋登记机构的登记簿为准。如果有证据证明这是你们婚后共同买的房屋,那这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回答5:

1、如果离婚,按揭还款的部分,你可以分一半。
如果没有人死亡,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2、房子是谁的,不只看房产证,而是以房管局的底档为准。

回答6:

按照你的说法,这个房子是属于你丈夫所有的,无论你与男方是否离婚,他父亲都有继承权。顺便说一句,如果你离婚,可以取得原来己方按揭款项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的相应份额。
房产以公示为准。即以房屋登记机关上为准,一般房产证与登记机关都是一致的。购房合同不需要公证,以双方意思一致,签订合同即生效,双方均需受合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