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可能抓人!
除了公检法之外,没有任何部门能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第28号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http://baike.baidu.com/view/1609011.htm)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问题补充: 那如果已经扣押了假冒商品了呢。】
答:根据《产品质量法》(http://baike.baidu.com/view/126486.htm)第五十条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所以,对于卖假货的商家,在未触犯 ..刑. 法 .的情况下,采取的是没收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冻结银行存款等。
工商局没权抓人,但有权扣留假冒的商品。
人不抓,罚款额由法律规定,你不交到规定时间工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有滞纳金。 有证据表明的假冒商品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