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填写电子申报表?

2025-03-11 14: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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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填在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里,纳税检查调减是稽查案件查处专用。应该填在主表第14栏,或表二的第十五栏。

回答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的要求作处理(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您的发票如果认证未抵扣,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处理。如果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填在“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填在“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金额、税额栏: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金额、税额=本期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蓝字发票金额、税额-本期申报抵扣的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金额、税额。

回答3:

进项税额转出填写电子申报表方法如下:

1、在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里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然后在“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里填制;

2、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里非应税项目栏,填写转出额;

3、然后增值税申报正表,根据表二的数据填写申报增值税;

4、最后等待税认证系统处理即可。

回答4:

在进项税一栏中填-1698.55 主表才会反映的 我也碰到过这种情况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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