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确定该房是否没有纠纷,全部产权为你父(母)所有?
如果是,则:带着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和你的母亲共同去房屋所在地房管局,以遗失房屋产权证为由申请补领,然后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亲戚之间发生不愉快。
如果存在纠纷或者争议,你要把事情原委补充清楚,那样才能给你有针对性的建议。
你的“问题补充”,还是回避了我的问题--是否存在纠纷?说白了,就是除你母子之外的他人是否主张了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如:你的奶奶。如果是这样,前提是你妈妈、你奶奶明确放弃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后,该遗产才能为你独自继承。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瞎猜一下,你父母是不是离婚了?
如果没有离婚,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的继承权只有25%你奶奶有25%,你妈妈50%
做你奶奶工作,如果你妈和你奶奶都同意给你,那其他的亲戚都扯淡
如果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非常简单,你直接去和平区的房管局登记挂失,重新补办个房产证就ok了。
房产证的名字写的是谁 。和平解决不了,再上法院
去办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