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收到的贴现款与贴现的银承汇票的账面金额及已经计提应记利息金额的差额(贴现款小于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及已计提的利息时)或贷记(贴现款大于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及已计提的利息时)“财务费用”科目。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扩展资料:
财务费用科目处理
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
(1)大多数企业将相互间拆借资金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合适的。按照税收政策,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包括主管部门向所属企业拨付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均视为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应将此项资金占用费收人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二、有关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会计处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列入“财务费用”核算的银行手续费,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如借款、发行债券、集资等)中所发生的相关融资费用。企业支出的银行手续费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企业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手续费支出;
二是在银行结算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如办理信(电)汇所支付的手续费、邮电费,购买空白支票、信汇单、汇票等所支付的工本费、手续费。
前者按规定应列入“财务费用”核算,后者由于不属于企业筹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不应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一般可在“管理费用”下另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注:实际收到的贴现款与贴现的银承汇票的账面金额及已经计提应计利息金额的差额借记(贴现款小于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及已计提的利息时)或贷记(贴现款大于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及已计提的利息时)“财务费用”科目。
华北大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注:实际收到的贴现款与贴现的银承汇票的账面金额及已经计提应计利息金额的差额借记(贴现款小于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及已计提的利息时)或贷记(贴现款大于收票据账面金额及已计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