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陕西省政府。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参事室、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3、承办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来文、来电和设区市政府,省政府财政、地税、审计、金融等部门及国家部委驻陕财政、国税、审计、金融等机构向省政府的请示、意见、报告;负责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
扩展资料: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1)财金综合处:
承办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来文、来电和设区市政府,省政府财政、地税、信托、证券、保险、投资等部门及国家部委驻陕财政、国税、审计、金融等机构向省政府的请示、意见、报告;负责起草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业务的文稿、函电。
(2)金融服务处:
负责地方银行、信托、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管理和发展、改革和重组工作;负责与中央驻陕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3)资本市场处:
负责地方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管理和发展、改革和重组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负责全省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制度规范和监管指导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全称为: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筹备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周玉明同志担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五月三十一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