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像没有了,因为政策刚改了。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如果是两个人一起还的贷款,你应该在还贷款时就让他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这不是什么为了房子啥的,而是理所应当的。或许现在你应该和他好好谈谈,毕竟你也还贷款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他还是个男人,就不会和你在这上面有太多的争执。
如果没离婚之前 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他提出离婚时 你有很大可能的财产归属空间
也就说 你可以提出房产全部归你所有 因为错不在你 是他提出离婚 就算补偿也是理所应当的
再说离婚时候民政部门会问你有无关于财产或者小孩抚养等纠葛 如果没有才会判定你们离婚是双方协商自愿的
如果有疑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房子的购买实际上是婚后发生的,应该属于共有财产,并非属于婚前财产,相信你们也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所以,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的时候,法律上都视为共有财产。房子虽然登记的是他的名,但属于共有财产,应当在法庭上平均分割。
因为是他结婚之前买的,所以房子不是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他用于偿还房贷的钱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这部分的权利。
所还贷款为两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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