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由大到小的顺序是公、侯、伯、子、男。至于权利,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封地,都是封地的领主,在封地就是他们最大,只是更高级的爵位一般封地更大而已。就像以前中国夏商周时候的诸侯一样。
至于女王的青睐就不一定了,这个跟爵位没有关系。就像皇上喜欢哪位官员跟官员的大小没有关系,当然主人喜欢的一般职位就会高一点。不过,英国的爵位是世袭的,所以n个帝王之前封上的爵不一定就是当朝的主人喜欢的。
英国的君主当然不都是女王,大部分继承者都是男性。例如著名暴君亨利八世就是男的,美国电视剧《都铎王朝》讲的就是亨利八世的一生。就像当代的英国皇家一样,继承的顺序是有规定的。男优先于女,长优先于幼,血缘上亲优先于疏。如果想了解英国的历史,推荐看一下中央电视台拍摄的《大国崛起》,非常好。
英国现有公爵大多是王室成员
公爵爵位高于伯爵 相应各方面都高于伯爵
现今的英国君主可追源溯本至盎格鲁-萨克逊人时期,但论及古代血统,则以古苏格兰君主为准。
英国王位继承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如果儿子死了,就传给第二,第三等王位继承人(如此类推)。
UK至今有过四位女王,玛丽二世 安妮女王 伊丽莎白一世 伊丽莎白二世
汉语中,通常以英国和法国的贵族制度为参考,将西方贵族制度依中国爵位分为五个等级,依序是:
公爵(Duke)
侯爵(Marquess,在联合王国以外的侯爵称 Marquis)
伯爵(Earl,在联合王国以外的伯爵称Count)
子爵(Viscount)
男爵(Baron)
除此另外还有亲王、王子、从男爵、爵士、骑士等贵族封号。
其实西方国家的贵族制度虽与联合王国的五等爵位相似,但亦有出入,比如:德国的爵位分为15等,波兰的爵位分为4等(没有子爵),匈牙利的爵位分为3等(没有侯爵、子爵)。
英国王位继承
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如果儿子死了,就传给第二,第三等王位继承人(如此类推)。
在1660年,英格兰重新确立了君主制,并由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继位。新建立的共和制和国王摄政的体制似乎并不合法;查理二世被认为是自1649年其父亲查理一世去世后的唯一的有实权的国王。
一场政治危机在1700年渐渐的升高,当安妮公主的子嗣都过世后,只剩下安妮公主唯一拥有继承王位的权利,议会唯恐信仰天主教的逊王詹姆士二世企图再次夺取王位,1701年议会通过了《王位继承法》,法案当中规定由威廉的远房表妹信仰新教的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亚的后代才有资格继承王位。在法案通过没多久,威廉三世驾崩,由安妮公主继承王位。
在安妮女王继位后,继承的问题又再度浮上台面;苏格兰的社会阶级均认为英格兰议会非常不尊重他们,在选择汉诺威选帝女侯苏菲亚的后代为王位继承人的问题上并没有跟苏格兰讨论过,因此,苏格兰议会通过《安全法案》,要胁将切断苏格兰与英格兰之间共主邦联的模式。而英格兰议会在1705年也制定《1705年外国人法案》来反制,该法案也威胁苏格兰倘若切断与英格兰之间的关系,英格兰也会切断与苏格兰之间的自由贸易,来破坏苏格兰的经济。最后,苏格兰议会默许了《1707年联合法案》,将苏格兰与英格兰两个王国合并为单一的大不列颠王国,而大不列颠王国的王位继承也有王位继承法来决定。
维多利亚女王的儿子,爱德华七世在1901年成为英国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第一代国王。 然而到了1917年,乔治五世在一战期间,为了安抚民心以及显现出对抗德国的决心,舍弃自己的德国姓氏,将王室名从萨克森-科堡-哥达改成为温莎。
蒙巴顿-温莎
主条目:蒙巴顿-温莎
1938年,英王爱德华八世退位,其弟约克公爵继位为乔治六世。但英王乔治膝下仅有两位公主,令英国王室再次面临改朝换代。但英王乔治的长女,即日后的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婚姻为事情带来转机。
1947年12月20日,伊丽莎白与其三表哥希腊王子菲利浦结婚。而菲利浦王子在结婚同年的3月18日,宣誓放弃希腊王位的继承权,并按照他舅父蒙巴顿公爵将姓氏改为蒙巴顿。
婚礼后蒙巴顿公爵提出英国王朝将来改名为蒙巴顿王朝的要求。这个要求被伊丽莎白的祖母,玛丽王太后否决。她更要求当时的英国首相丘吉尔爵士将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后裔姓氏和王朝名号将维持为温莎的议案提交国会,国会其后于1952年4月通过决议。玛丽太王太后去世后,女王于1960年发布一道枢密院御令,宣布其后裔的姓氏将为蒙巴顿-温莎,王朝名号保持温莎。此举令温莎王朝得以延续。当然,这个决定是暂时的,女王的继任人可以随时会同枢密院发布御令,推翻这个决定。
中国爵位的排序是“公侯伯子男”,因为英国的爵位也要翻译汉文大家才能看懂,所以我想其顺序应该是对应的。至于权利和女王的青睐,大概哪国都不例外,都是以功勋故旧或者特殊才华者才能等到封爵的。顺便,英国不是世代都是女王。这个你可以参看大部头的英语词典的附录,一般都有个英王世系表。
爵位依次是:公、侯、伯、子、男。英国世代不为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