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的时效性是多长?

2024-11-24 07: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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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一般情况下,对做司法鉴定的时间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但从理论上来说,在受伤二十四小时之内做司法鉴定能更准确的鉴定伤情,公安机关也能今早断案,也可以较快得到补偿费。

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相关条例:

1.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二、鉴定可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刑事伤情鉴定结果是为了给犯罪分子定罪量刑。伤养好后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以两次为限,实际上可以鉴定三次。

1.第一次,是公安机关带你到公安局法医那里免费鉴定,如无异议,即可认定。

2.第二次,是向有鉴定资格的市级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是收费的,费用由公安机关出。

3.第三次,是向省级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费用是公安机关出,这是最终鉴定。

扩展资料:

通过伤情鉴定结果判定刑事责任:

1.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拟订伤情等级。

2.通过现场医学勘察查看、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协助办案民警立案逮捕。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情鉴定

回答2:

伤情鉴定是有时效和标准的。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回答3:

交通事故一般不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委托作的伤情鉴定一般是免费的。最多不会超过300元。伤情鉴定属于刑事案件处理的范畴,如果当时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何时进行伤情鉴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没有时效约束。

如果是用于赔偿的伤残评定,一般在医疗终结后随时可以委托鉴定,但不能超过一年。因为民事纠纷,人身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回答4:

伤情鉴定时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费用各地标准不一,一般是2、3百元左右,由被鉴定人出,当然如果责任在他人则可以将此费用列入赔偿费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