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体负有下列责任: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5、分析市场趋势,寻找扩张或收购其他公司的机会;6、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以及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公司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