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操作。
但你提供的说明不够充分。根据我的理解,你是缴纳了第一学年的全部学费,但实际读完第一学期后就因故办理了休学,休学一年后又办理退学手续是吗?如果是这样,首先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休学一年期间不产生费用,你的情况可以等同于06年3月办理退学手续;其次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费退款应该按月退还。你的年学费为9800元,那么月学费约9800/9=1100元
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尽快提出退学申请。按以上规定,可以明确告诉你的是,如果3月份办理完了退学手续,你至少可以退得4、5、6月份你退学后没有参加学习期间的退款,即1100元*3=3300元。
需要提醒你的是:
1、由于规定里没有详细说明一学年按几个月计算,常规做法是按9个月计算,你要防止学校按10个月或12个月计算,那样的算法你所得退款就会减少。
2、由于规定里也未详细说明“退学后”具体应该是该从“提出退学申请之日”还是“退学申请获批之日”起计算,所以大多数学校是按后者计算,你要防止校方为少退款而故意延长审批时间,一般来说,退学手续1-2周即可获批。
3、9800元的学费,希望你再核查一下,最好找出学费收据。因为按你的描述似乎你应属于高职生,据我所知,高职生的年学费应该是7500/年。当然如果你属于重点专业或艺术类专业另当别论。
从民校退学应按入学长短退学费
北京就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
从民校退学应按入学长短退学费
民办学校应制定对受教育者的退费办法,对于受教育者退(转)学,学校应根据其入学时间长短按适当比例退还学生一定费用。昨日,北京市法制办就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具体内容昨日在首都之窗公布。一旦该办法正式实施,2000年9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在该办法草案中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退(转)学,学校应当根据依照入学时间的长短按适当比例退还学生一定费用,具体规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对受教育者的退费办法,明确退费原则和标准、解决争议的办法和程序,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在学生交费注册入学前,向受教育者公示。
此前,在2003年和2004年分别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至于退学或转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从昨日起到4月3日,市民可通过首都之窗或北京市法制办网站就该办法发表意见。
学生退学费规定
下面那个好像是江苏省的,我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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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退学费规定(摘要):
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价费[2001]117号):
七、入学新生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
学生因各种原因自行退学,学年内就学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50%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还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
(一)学费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二)住宿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6]319号
2006年12月30日
第十三条 高校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退学时间以学生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日期计算,当月15日以前(含15日)退学的,退还当月半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退学学生的代收费用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学生因病等原因休学或参军的,可以比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休学期满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退还学费,按学分制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是的,直接找高层领导谈,下面的什么导师,指导员是帮不了你的,他们只会想办法把事情缩小,想办法让你退不了学费。找系主任以上的领导谈。谈得诚恳些。主要也就是退多退少了。把上半年的学费折下来,然后取整数提出来。让学校也看到你的诚意,看到你也是想解决问题的。
吃进去的东西让人家吐出来,估计够戗
勒个是不能够退的,!
因为 如果你的学校是国立学校
他们所收到的学费包括杂费
均交给国有
除特殊情况外(如捐款... ...)
所以 你交的学费学校也无能为力
他们把钱交给国有以后
定时国家拨一定数量的钱下来
这些钱都是 用来发教师工资的
如果你觉得你能在国家手中拿回那几万块钱的话!
呵呵 你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