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借给了一个人两千块钱,他不还我了,起诉的话还能不能要回来

2024-12-28 07:03: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是否能够要回来,主要看你证据齐不齐全。像这类普通的借贷关系,你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有对方的借条,还有你向他主张,但是他表示不还钱或者漠视不还钱的证据,最后就是你要知道他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住址,有被告的信息时法院才会受理。

回答2:

只要欠款方名下有资产就可以拿到出借资金,如没有资产起诉也等于零。见议协商解决。

回答3:

那得看他认不认帐了,还有就是有没有写借条给你啊,如果没借条他不认的话你起诉他可能你胜诉的机会不大哦。

回答4:

有没有证据?如果有可以向法院起诉,不过时间有点漫长,从立案到结案然后再执行没有一年时间都办不完。

回答5:

只要你有证据,就可以还回来。没有证据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