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同一个人在同一个银行,原则上可以办理不超过四张储蓄卡(借记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令第285号),充分利用身份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审核办理人身份证件,坚决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如该客户之前已持有同一商业银行全国范围内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商业银行不得为其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
另:2016年12月1日起,央行规定借记卡分为三类账户,一类账户为全功能结算账户;二类账户日均存取转账款额不得超过1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万;三类账户主要主持快捷、便利支付,账户内金额低于1000元。一类借记账户需到柜台,二三类账户可以通过网银等电子渠道申请。每位公民只能在同一家银行开立一个一类全功能账户。
二、其中Ⅰ类户(含借记卡、活期结算存折)借记卡不得超过1张;借记卡开户时,如您名下已有I类账户,且借记卡持卡总量未达到4张,在征求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开立Ⅱ类户借记卡。如您之前在我行已持有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则不得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已开立的借记卡可继续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卡、2018年4月27日前开立的军人保障卡、2018年4月27日前开立的退役金卡、武警保障卡、已销卡的借记卡等除外。
同一客户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实体、电子户均包括)。
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不包含信用卡),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Ⅰ类、Ⅱ类、Ⅲ类户总和不超过4个。
I类账户:一卡通(含电子一卡通)、结算存折、财富账户(不受理新开户);
II类账户: 一网通账户、一卡通(II类)、I理财账户(不受理新开户);
III类账户:独立电子现金账户(touch卡)(不受理新开户)。
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不得超过3张。银行卡分为3类:
1、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
2、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但是II类账户不能存取现金、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II类账户是可以在网上消费的,只是单日支付限额1万元。
3、Ⅲ类户用于金额不大、频次高的交易,比如移动支付、二维码支付等。账户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
可以,再办就属于二类,具体细节可以去银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