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的申购额度可以重复使用,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市值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单客户单股票的申购上限。
新股申购一经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沪深市场新股申购市值计算规则包含以下内容: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沪深市场的市值标准为:
沪市: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账户中上海非限售A股股票的日均持有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每一万市值对应1000股申购额度。
深市: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账户中深圳非限售A股股票的日均持有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每一万市值对应1000股申购额度。
2、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深圳市场)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3、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5、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6、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7、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参考资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