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此让者洞类规定,只有规定女方嫌败在孕期,或女方生育子女完毕一年以坦枯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只有女方有这个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你好,首先并无所谓的新婚姻法,其次也从未有此类规定
双方都同意不用分居的,去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有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分居半年就可以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