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事故律师瀚沣律师办公电话?

2024-11-26 23: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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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因此,原告起诉需要向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根据原告主张诉讼请求的数额计算。最终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故此,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打官司,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