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是全省统一的,有夏季和非夏季分的: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0-26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0-20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01-400度,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