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和经侦是公安机关内部办案的一种分工。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走私罪如走私枪支弹药、走私核材料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如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财产案件如抢劫罪、盗窃罪、 诈骗罪、抢夺罪等。而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如扰乱市场秩序罪,包括合同诈骗,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罪,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等,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罪,包括伪造货币,持有使用假币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两个大队有相同之处,都属公安局领导,但分工不同,经侦大队负责侦查经济案件,而刑侦大队专门负责侦破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