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报废后申请注销,具体如下:《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不能申请报废,需要其他的材料都齐全。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3、《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4、车辆相关证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6、身份证
7、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9、《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10、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办理流程
1、提交报废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机动车解体厂收车并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2、确认车辆
解体厂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如果查出是盗抢、抵押、事故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分处理,如不是车辆不存在以上情况,民警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照片,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表》上签字,解体厂填写监销台账。
3、办理注销手续
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X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4、办理完成
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X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交验机动车时自己写一个情况说明,可以办理报废后申请注销,具体如下: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有前款规定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
所谓机动车的绿本,是指机动车的登记证。
如果是机动车登记证丢失,车主可以凭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行车证,先补办登记证,然后才能办理转户和报废手续。
转户时,车主会同购买人一起,持双方的身份证明和买卖合同,车辆登记证、行车证等相关手续,办理车辆过户即可,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