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是公民证明家庭关系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扣押。
当事人可以持的死亡证明和自己的身份证,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注销的户口,并申请自己为新户主,重新打印一本户口簿即可。
也可以向派出所投诉,要求公公交出户口簿,如果公公不给,派出所可以重新打印一本新的户口簿给当事人。
法律链接:《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为保障 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 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 ,且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 ,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