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的二手车,未过户,签了协议,购买人开走出了事故,原车主负连带责任吗?

2025-01-08 11:01: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购车人赔偿,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程序: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回答2:

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购车人赔偿。
看看《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发生这种事要先看购买人有没有赔赏的能力了,没有的话,原车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了

回答4:

要负连带责任的,一定要过户

回答5:

看车主有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