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谩骂侮辱,人身攻击B,导致B精神恍惚,情绪低落,自杀,A触犯法律吗?什么罪

2024-11-24 19:40:5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回答如下:
此题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说,目前因果关系说,刑法中没用统一的定论,但是大多数的学者和司法从业人员,都以条件说通说。结合本题和条件说,他们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即A的辱骂行为是导致B自杀的原因,但是,不是任何有关系的都要负刑事责任,我们国家认定一个人是不是犯罪,不是因果关系认定说,而是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任何一个要件不符合,都不构成犯罪。比如犯罪客体,A对B就不是侵害了B的生命健康权,最多也就是侮辱,故犯罪客体就不符合了,从这里看就不是犯罪了,再结合犯罪客观方面,A也没有实施威胁到B生命健康的行为,只是对精神进行了打击的行为,从犯罪主观方面看,A也没有直接想杀死B的故意,故综合来说,A是不用对B的死负法律责任的。只是从社会道德的方面,可能会受到谴责。
回答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