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条例员工失误有赔偿损失吗?

2025-03-10 07: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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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员工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若是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苏劳仲委[2007]1号)第四条规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首先要衡量劳动者的过失程度,属一般过失的不宜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属于重大过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应限于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确定赔偿额度及比例时,要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过错的大小,损害的程度,参照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劳动者应赔偿的数额。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固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一般认为,用人单位追偿权行使的前提应严格限定为劳动者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用人单位更应承担经营风险。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对所有失职行为买单,无疑是将经营风险转移到劳动者身上,显然有失公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 (苏劳仲委[2007]1号)第四条规定:

具体确定赔偿额度及比例时,要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过错的大小,损害的程度,参照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劳动者应赔偿的数额。如无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则劳动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避免用人单位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回答2:

劳动者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当适当予以赔偿。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为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法律并未对如何赔偿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赔付。司法实践中,因为用人单位本身也会在管理、教育上或多或少存在缺失,和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对于劳动者非故意在工作中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对损失存在和劳动者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考虑行业性质、损失发生的原因,职业风险分摊的公平性、劳动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能力赔偿一部分,一般多在30%以下,不超过50%。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3: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没有员工失误赔偿损失的规定,一般来说,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公司的制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制定、讨论、公布,可以作为处罚的依据。

回答4:

没有

回答5:

有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