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理论以凯恩斯1936年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为始点,按发展顺序划分,主要有凯恩斯学派、供给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等。
1、 凯恩斯主义的财政理论。
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核心是有效总需求理论,它们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及“货币的流动偏好”三大基本心理因素。
2、供应学派的财政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国家出现了经济“滞胀”的局面,凯恩斯学派需求管理政策受到严重挑战。由于凯恩斯学派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劳动、储蓄、投资、生产等供应的因素,从而导致经济增长率的降低。以供应学派为代表的的经济理论应运而生,他们认为要医治“滞胀”的经济顽症,就要重新肯定萨伊定律,重视供给管理政策,降低税率以刺激经济增长,减少国家干预经济,提高私人经济的效率。表现在税收上,就要强调税收的中性原则,即征税结果不要影响纳税人在生产、投资、消费等方面的行为。供应学派反对赤字财政政策,主张实行紧缩性的财政政策,恢复预算平衡。在具体政策措施上,主张减税政策,以鼓励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刺激投资,增加供应。他们提出了“拉弗曲线”,以此来描述税收和生产之间的关系。
3、货币学派的财政观点。
货币学派以米尔顿·弗里德曼为代表,兴起于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他们反对凯恩斯的理论及政策主张,主张实行单一的货币政策以调节经济。货币学派认为推行凯恩斯扩大财政支出政策造成货币供应的增加,导致持续的通货膨胀。因此,他们反对赤字财政政策,主张实行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控制通货膨胀。在税收方面,货币学派提出了全面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税率,减征投资收入税、土地开发税和公司利润税,实行“负所得税”的设想。
4、其他观点。
除了上述一些主要流派的财政思想和观点外,在当代西方公共财政学理论中、引人注目的还有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说和公共选择学派的财政学说。
马斯格雷夫,在《财政理论和实践》一书中提出税收六原则:
(1)税负分布应该是公平的,应使每个人都支付合理的份额。
(2)税收的选择应尽量不干预有效的市场决策,也就是说要使税收的“额外负担”极小化。
(3)如果税收政策被用于实现刺激投资等其他目标,必须使之对税制公平性的干扰达到最小。
(4)税收结构应有助于以经济稳定增长为目标的财政政策的实现。
(5)税收制度应明晰而无行政争议,并且要便于纳税人理解。
(6)税收的管理和征收费用应在考虑其他目标的基础上尽量降低。
总之,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要求人们从更广泛的范围,更深的层次上研究政府的经济活动。研究方法的进步,更推动了财政学基础上的公共经济学的诞生。为了沿袭历史上财政学的发展,人们往往把财政学叫做旧公共经济学,而把扩大了的财政学叫做公共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