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菜一汤
周总理亲定国宴标准
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之夜,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饭店举行了新中国第一次盛大的国宴。当晚,新中国的开国元勋们以及社会各界代表、来宾共600余人出席了新中国的第一次国宴。1959年人民大会堂建成以后,我国欢迎来访国宾的正式宴会通常在人民大会堂宴会厅举行,有时也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自开国第一宴以来,国宴的变迁引人注目,国宴的改革与时俱进。
四菜一汤,这是当年周总理定的标准,一直延续至今。1984年后,外交部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指示,对国宴的改革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国宴的标准:总书记、国家主席、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政协主席举办的宴会,每位宾客为50至60元,如果宴请少数重要外宾,则在80元以内掌握开支,一般宴会每位宾客标准为30至40元。之后再次确定,宴请来访外宾的次数不宜过多,宴请时中餐四菜一汤,西餐一般两菜一汤,最多为三菜一汤。同时规定,国宴一律不再使用烈性酒,如茅台、汾酒等,根据客人的习惯上酒水,如啤酒、葡萄酒或其他饮料。所述规定,执行多年,直至新标准实施。
就我所知,目前国宴,每人每餐标准不得超过200元(不含酒水)。宴席为四菜一汤或三菜一汤,国宴四菜一汤,长久如此。目前领导人宴请国宾,有的只用三菜一汤或两菜一汤。这种做法既节省经费、物资,又节约时间、人力。眼下国宴时间为1小时15分钟。过去国宴通常花两三个小时。
记得上世纪60年代,我国欢迎来访国宾的宴会通常设宴席50多桌,除邀请来访国宾一行出席外,还邀请外国驻华使节夫妇、外交团占宴席20多桌,加上中方陪客,济济一堂。
当时,在通常情况下,宴席上冷菜6种,热菜4道,每位客人面前,各摆大中小杯3个,烈性酒茅台以及其他名牌葡萄酒等,杯子斟得满满的。另加上橘子水、矿泉水等饮料。每次宴席,宾主双方都发表讲话,讲话稿译成英、法、俄三种文字。
那时我国与苏联的关系正处于尖锐对立的状态,来访国宾和东道主任何一方讲话中如涉及“苏修”和“小修”,他们的使节就退席,以示抗议,一下子,宴会厅就空了几桌。后来,领导指示,等他们吃完4道菜之后,宾主双方再讲话,让他们人人鼓腹高兴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