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最新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最新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6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初次申领是6年,如果6年内没被扣过满分(12分),再换证就变成10年。
初次申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 6 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面是一些关于驾驶证有效期及换证的信息
一、驾驶证有效期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二、到期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换证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或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四、换证材料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另外,除有效期将满前九十日内需要换证外,以下情形也需要进行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以上资料来源于: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