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扣押,是不允许的: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无故扣押他人的身份证;
2、当事人可以具体咨询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如果对方无理由拒绝归还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圣美精品工业有限公司(昆山)也扣压身份证说是给为工资卡,都五天了身份证与工资卡都没见到过(身份证发过不到几分中有已各种理由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