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地的社保转到老家。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农民工在内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12%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必须将外地社保转回老家,即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因为老家交的社保是居民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外地缴纳的是职工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而且这两种保险都是国家的,一个人只能缴纳一种,因为是相互冲突的。
社保转移需要以下材料: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证
7.劳动合同
你要是不确定在外面工作了,可以转回来。具体的你拿你的参保手册或缴费证明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一个社保转移接收手续,再到你工作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移。临时不转也可以在户籍地开户缴纳,退休前转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