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财产问题,在线等,请哥哥姐姐帮忙!急急!

2024-12-19 13:12: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你所提供的情况,男方婚前所有的两套房产应属于男方所有,婚后继承的一套房产,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的登记姓名是谁。在这18年中,男女双方的工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双方仍然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男方起诉离婚后,法院的判决可能会接近以下情况:
  1.在财产上,双方继承的住房一套和男方18年来的工资(如果女方工资可以忽略不计的话)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子女抚养问题上,由一方抚养子女(具体哪一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回答2:

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应归一方所有,婚后共同的财产归双方所有,但婚前财产在婚后经过双方修缮或者说是增添的应属双方所有,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八周年后,且对方也按正常生活担负家庭成员的抚养\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双方共有财产.你朋友已婚十八年啦,且生有一女,且负担主要抚养义务,按理说,他们已不存在什么婚前财产的说法了,他丈夫的收入也应纳为共同财产。现在的情况是丈夫提出离婚,法院会依法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的。

回答3:

男方婚前的住房2套,应视为他婚前个人财产,女方不能分割

但是男方父母过世后,他取得的1套住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明示只将房产交儿子继承,和女方无关

两个人的女儿17岁,还未成年,双方都应承担抚养义务,男方较女方收入稳定也富裕,可能会多判一些

而房子,男方名下有住房3套,女方如果无房,可以要求获得那套从男方父母得来的房子,但要支付房款,不过可能性不大,但是判决由女方居住应该没问题

至于男方提出离婚并不代表男方就是有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