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的
《刑法》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是所谓“无限防卫”,即对于包括抢劫在内的暴力犯罪所做的正当防卫,一般不用考虑限度问题。
首先自首,然后找个律师,说他绑架要杀害你爸爸,然后你在救你爸爸
防卫过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如果取得亡者家属的谅解,有可能监外执行或不捕
去自首,然后找个好点的律师,说不定会轻判
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建议投案自首!争取政府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