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的办理: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应该由具有资质的医院或法医验证,出具死亡证明,才能办理火化、销户等相关手续。
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一式三联,派出所销户口,火化,单位或街道办理丧葬费都需要。办这些事之前最好把死亡证明多复印几份,因为原件被收走之后就不再补办了,剩下的什么办理死者的房屋相关,银行卡相关的及其他操作时,会用到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先到村里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民政局开死亡证明和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