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义务,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夫妻一方刷信用卡所欠钱,另一方需要承担吗?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另一方是否应当还款;取决于该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即是要看所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如果是,那么就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还款义务;
如果不是,并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借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该欠款就不是共同债务,应由信用卡持卡人个人偿还欠款。
没有 用谁的名字办理的就需要谁还
曾经出过这么一个案例 丈夫用妻子的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 然后离婚后 欠款还是需要妻子还
这个放心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这看持卡人是谁了,是谁就得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