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管理制度像宪法。具体规章像法律,总之低一级。因为经理是他董事会聘的,对董事会负责。最终对股东们负责。你像你提及的问题,不属于董事会的基本制度。是经理可以说了算的。要不然你还怎么给他管理运作企业?怎么处理公司行政事务?只是进行一些大动作,如你辞退一些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你要报告董事会,和他们商议,再作决定。但是,你的决定和规定,董事会可以进行监督,可以问询,就是“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当然如果,最后双方矛盾不可协调,走人的是经理。因为经理是受雇于他们的。决定权在他们那里。
公司法是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