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走到少年宫时,妹妹还有全程的1/5没走
所以妹妹的速度是姐姐的 (1-1/5)÷1=4/5
所以姐姐走到中点时
妹妹走 1/2 ×4/5=2/5
剩 1-2/5=3/5
实际这时妹妹还剩 786 m
所以全程的 3/5 是 786 m
所以全程是 786÷3/5=1310 m
即:她们家距少年宫1310m远
综合算式是:
786÷〔1-1/2×(1-1/5)÷1〕
=786÷(1-1/2×4/5÷1)
=786÷0.6
=1310
解;设全程X米。
0.5X-(X-786)=X-(1-0.2)X
解之德得
X=7/7860
答:全程7/7860米
姐姐快妹妹五分之一路程
786M=半程的一又五分之一
786Mx6/5(1/2)=半程
786Mx3/5=471.6
471.6x2=943.2(全程)
解;设全程X米。
0.5X-(X-786)=X-(1-0.2)X
X-0.5X+0.2X=786
0.7X=786
X=7/7860
答:全程7/7860米
姐姐从家走到中点的路程与从中点走到少年宫的路程相等,因此所需时间也相等。妹妹在姐姐走到中点时走了786m,因此在姐姐从中点走到少年宫这段时间里又走了一个786m。妹妹在姐姐走到少年宫时已走了786*2=1572m。而这只是全程的1-1/5=4/5,由此可得全程(她们家里少年宫的距离)是1572/4/5=1572*5/4=1965m
综合算式:786*2/(1-1/5)=1965m
(786x2)x(4分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