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年审制度,简称“劳动年审”。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项措施。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用人单位均要实行劳动保障年审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穗单位等用人单位,均需进行劳动保障年审。
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分支机构的单位还应填写《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备检资料
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2、按要求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手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
4、招用流动人员的加带《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流动人员花名册》;
5、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