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还没签我可以随时辞职吗?能结算工资吗

2025-01-05 05:22:4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签劳动合同的话,是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的,也是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可以辞职,与部门主管协商好即可,结算工资也需要与人力部门进行沟通,按照单位工资标准结算工资。

建议到一家新的工作单位工作之前,先与用工单位谈好相关条件和试用期相关问题,在产生纠纷时,有理可依、有证可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与单位签订试用合同。

扩展资料: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注意签订的用工形式,是属于何种性质用工,与约定形式是否一致。

2、注意签订的工作时间,有的企业在合同中没有规定清楚工作时间,那么,员工可能出现在工作日加班没有加班费,节假日上班没有加班工资的情况。

3、注意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和支付时候,工作就是为了赚取报酬,如果未约定报酬和支付时间,可能发生不支付报酬的情况,要特别警惕。

4、注意保险等相关福利,是否在合同内体现,有的用人单位不在合同中体现保险,避免出现纠纷在合同中要体现保险等福利的相关条款。

回答2:

当然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所以你可以要求结算工资

注意这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您已经工作了超过了一个月以上,那么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两倍工资的要求

回答3:

  

  可以,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回答4: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可以立即走人,如果老板不给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未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如下: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4、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回答5:

  1.注意:不是提出辞职,而是解除合同。提出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是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的。

  2.如果你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你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且能够结算工资,结算工资方式为:从你到公司工作满一个月起,直至满一年期间,你可以获得双倍工资,一年后,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限期合同,请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报告。并且可要求公司按照在公司的工龄,发放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个月,未满一年已满6个月,发放一个月,未满6个月发放半个月。并且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如果公司有为你购买社保,而且你工作已经超过一个月,你还是可以提出仲裁,要求从你到公司工作满一个月起,直至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并提出离职。

  4.如果你工作未满一个月,提前7天书面通知公司,7天后工作交接完了可以离职。工资应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