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应该明确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约定有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认定为连带责任担保。
2、一般担保的情况,只有当债务人(你朋友)不履行还款义务经债权人(银行)起诉经判决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以偿还债务后仍不能偿清的,不能偿清部分才由担保人承担。
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只要出现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而不需要走法律诉讼程序。
你不是第一顺序,而且现在只是一期没换,至少要三期以上,银行才会开始走法律程序,那么也是先冻结你朋友的抵押物,你现在就是要配合银行催款。如果最后你朋友不还,抵押物的价值低于银行贷款,那么很不幸少的那部分由你负责。担保之前要慎重考虑
肯定要找你偿还的,你可以找你朋友的车,然后交给银行,同时告诉银行让起诉,没有你什么事了
呵呵,很简单,就是他还不上,你替他还,所以赶紧催催吧,当初你做的担保,要负法律责任的。
也许是先走追缴程序,如果他不够还贷,才动用你。是有偿还顺序的,你也别太担心了。
催款如果还不上的话应该先冻结他的车子和房子吧,他当初抵押贷款吗?用什么抵押就冻结什么,如果还不上的话,就你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