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二: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拥有青岛市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如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人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索取或通过青岛住宅www.qdzz.com下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持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盖章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到市住宅发展中心提出申请;
3、符合条件者,市住宅发展中心出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
4、购房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为方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可以通过青岛住宅www.qdzz.com在网上提出预审申请。
不可以。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的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你年龄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