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6年6月份在原单位工作到09年9月份,期间公司没签过劳动合同,没交过社保,现在原单位被收购了,怎么

2025-01-04 06:30: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赔偿你在收购前的公司工作时未缴纳的社保。
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公司会补偿给劳动者2个月的工资。
你维权的证据就是你的工作记录以及你公司的出入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

回答2:

你好 我是 政法学校的学生, 你这属于 劳动纠纷,有在公司工作的工作记录及公司的出入证 证明你与 公司有劳动 关系 到公司注册 地址的 区劳动仲裁 去 他们会找 单位帮你加的
这是社保 接下来 经济赔偿 你工作3年 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给你3个月工资(按工龄计算1年1个月) 新单位一般会 延续 旧员工的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法!!!

赔偿 应该是 1年 1个月 2个月5500元 不是55000元

回答3:

社保可以给你补缴,但是你自己也要缴纳个人的费用,一下子很多;
还有,你的双倍算错了,公司已经支付过一层了,应该乘以1;
给人事部提出;

给劳动局的仲裁委员会投诉。

回答4:

合同都没签~~去法院也不行吧!!毕竟要的是证据,估计很难赔偿!

回答5:

我从06年9月到单位上班,单位到09年才给交社保,现还在单位工作,能不能要求单位补交前二年多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