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二次要离婚,我该怎么办

2025-02-25 17: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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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相信自己。
  每个人为自己的态度负责。力求从正面去思考问题的解决之道,要相信自己,一定有方法可以把不良的婚姻转变到正确的方向,并作出行动的选择。
  2.真爱无敌。
  真爱是改变世界最强有力的武器。要有耐心和信心去付出真爱,帮助配偶和自己一起找到好的婚姻节奏。

  3.影响他人。
  坚信我无法改变别人,但我可以影响别人。越是亲密的人之间越容易互相影响,配偶之间好的影响和坏的影响一样容易生效。
  4.控制情绪。
  情绪是可以调整和控制的,不要用负面情绪控制我们的生活。
  5.正面态度。
  相信态度影响行动。正面的态度可以带来正面良性的行动。
  6.承担责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适用(二).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2:

非常理解你现在内心的苦恼。从你第一份婚姻,到现在这份婚姻,两份婚姻的质量都不是很高,所以需要从你自身入手找一下原因,否则这样下去,就算这份婚姻不会失去,那么你在这份婚姻中也不会感受到婚姻的幸福的。

回答3:

问题是你是不是真的爱她,她又是不是真的爱你,如果你们真的都爱着对方,那就共同努力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你不爱她或她不是真心对你,那么长痛不如短疼,离,30岁还年轻,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

回答4:

问题最好是两个人能够解决了,能不离就不离,毕竟有了孩子。其实好多问题是能解决的,如果离了再找个,你就能肯定找个更好的?你离了两次婚,我想女方也会考虑是不是你的问题。

回答5:

总体来说还是你自己的问题。还是你自己找妻子的时候不能够擦亮眼睛,才导致了你两次悲剧的婚姻,毕竟你和你第二个妻子都已经有了小孩,毕竟孩子第一。能过得去就不要离婚了。就算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