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葆华
李葆华同志1909年10月出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在父亲李大钊的引导和影响下,走上革命道路。1925年,李葆华同志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4月,在父亲李大钊被杀害后,根据组织指示,在进步人士帮助下到日本,进入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并于193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东京特别支部书记。
“九·一八”事变后,李葆华同志回国在上海参加了进步组织开展的反日爱国斗争。1932年4月回到北平,参加了河北省反帝大同盟工作。6月任中共北平门头沟矿区支部书记。后曾历任中共河北省京东特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京东特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委员、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部长。1935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河北省委驻京东特委代表。
1936年5月李葆华同志调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1937年1月调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后曾历任中共山西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部部长,中共晋察冀省委书记等职。
1948年12月李葆华同志被任命为中共北京市委第二副书记。1949年10月至1958年2月任水利部副部长、1958年3月至1961年2月任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62年2月后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1962年7月起当选为政协安徽省委员会主席。1973年9月任中共贵州省委第二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1月当选为政协贵州省委员会主席。
1978年3月至1982年4月李葆华同志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1979年12月被推举为中国金融学会名誉会长。1980年5月被委派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理事。1982年6月当选为中国钱币学会名誉理事长。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当选为十二届、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李葆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八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特邀代表,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革命先烈李大钊的长子,李葆华同志从小受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熏陶,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无产阶级党性。在其一生的革命历程中,无论走到哪里,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以其坚定不移的革命原则性和平和宽容的团结性感染着周围的同志,他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以对共产主义事业矢志不渝的精神,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革命工作中,出色地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使命。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他始终坚持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组书记李葆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2月19日18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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